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2月30日10:00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上(网址:,户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垫江县桂溪街道青年路68号二期车库负1-736【地面编号为B736】
评估价:56000元, 起拍价:39200元,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倍数)。
1.标的物产权证号:渝(2021)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68385号,建筑面积:30.36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小区为“丹香御府”,该标的约建成于2020年,所在楼层为名义层负1、物理层1,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9月13日,详细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有关部门了解。
3.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己检查,并承担瑕疵责任。
4.据向该社区物业管理处了解到物业费收费标准:50元/月/车位,但未经司法确认,在成交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前的物业费欠缴部分由被执行人负担,成交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的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维修基金等其他欠费情形,但不排除实际存在维修基金及其他欠费情形,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对应费用。
5.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己检查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对应的风险责任。
6.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该标的产权证为栋证,未办理分户产权证书,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了解详细情况,并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分证责任及相关费用。
8.特别提示:本案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提出申请,有意向在第一次拍卖结束后,对流拍的车位全部以物抵债,以物抵债后拍卖程序结束,标的物将不再进行第二次拍卖。为有效保障各位竞买人利益,请各位竞买人结合自己的车位需要及车位价格,认真评估风险后决定是不是参与竞买。
车位后方有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门、出入门、设备间门、入户门),请各竞买人注意。
本公告所附资料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真实的情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依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来拍法服”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完成自助预约,或拨打预约。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联系。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一定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合乎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承租人等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能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该标的物坐落小区名称为“丹香御府”,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和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示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不是满足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来了解,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大修基金等欠费由被执行人、买受人按法律规定要求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己检查,并承担瑕疵责任。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经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账号:15557881)。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比来说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依据自己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